二是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坚持信用赋能,探索实施涉路行为信用监管新模式,制定《黄山市普通国省干线涉路行为诚信自律告知单》◆★★■,并组织开展集体签名承诺,通过“承诺-检查-评价-应用■◆◆■★”四步法构建履约践诺闭环机制,有效解决涉路行为◆◆◆■◆“不好管★◆★★”和“管不好”的难题。坚持联动加持,积极拓展公路朋友圈■◆★■■,联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签订联动协议,成立治理联盟,以“共巡、共治、共商”为目标导向,通过管理和执法携手◆★◆,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规范化进行联合监管,机制化推进协作交流,有效破解公路治理手段弱化的问题。目前,已对涉路行为实行信用检查和记录全覆盖,公路管理和执法联动更加健全,确保了所有涉路问题得到及时高效解决。
在长期的履职过程中★◆★,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形成了以红色、黄色◆◆、绿色和橙色为主体色的色彩表示体系■★。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以打造★■■“四色法治★★”为牵引,将习法治思想,尤其是习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破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以法治之力,助公路安畅,护和谐稳定,加快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
通过打造“四色法治”◆■★◆◆,推进多维治理,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深入践行了习法治思想,逐步构建了以人民为中心,以民生权益为根本■★,以服务为重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格局,更加突出基层作用★★■◆◆,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公路普法依法治理更加融合★◆,全民普法不断取得新成效,绘就了路畅人和的和美画卷,实现了行业发展和人民群众涉路权益的“双重保护”。
二是筑牢防范墙■★■★,健全完善治理风险防控体系。实施依法治理规范化建设工程,常态化开展法律风险分析研判,结合调研座谈■◆★◆★◆、法律审查和案例梳理★★◆■■,针对可能产生安全隐患和引发纠纷风险的薄弱点,及时开展风险提醒,抓好规范化建设。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3次,撰写调研报告3份,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专场活动1次,形成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2份,开展行业法治体检1次■★◆◆★,形成问题和措施清单1份★◆■★,规范治理合同范本2份★★■■,制定风险提醒函2份,制度性文件6份★◆。
一是深化服务体制改革。延伸★◆“事前■★★◆”服务,发布《黄山市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准图册(试行)》,为申请人提供30余类非公路标志的版面设计和构造图参考◆◆◆★,发布《黄山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件运输路线示意图》,为大件运输企业查询和制定运输方案提供便利。优化“事中”服务◆■◆★★,推行“就近办、一次办和”服务改革,通过信易核查、限时办结和代勘验,以及下放审查权限、简化审查程序、定制解决方案和全程帮办代办等系列举措,做精做细大件运输审批和涉路施工审批政务服务。2021年以来,已有2项改革入选黄山市年度“微改革★◆◆★”任务◆■◆★,3项改革被作为黄山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解决“一类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发布《黄山市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准图册(试行)》”得到市委主要负责批示肯定◆◆,并入选安徽政务做法案例。
2021年以来,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以两个100%为目标■◆★■,针对各类意见建议、投诉举报和矛盾纠纷,建立了★★◆★“属地负责、限时办结、全程服务■◆★”的工作机制,全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涉路诉求,妥善处理每个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涉路当事人的所烦所恼■■■★,保障人民群众的涉路权益。已累计承办12345◆★★■◆、12328热线工单及其它平台来电来信和留言问题300余个,办结答复率为100%,满意率为100%,平均办结答复时间不足1个工作日;妥善处理涉路矛盾纠纷事件40余起,化解成功率为100%。
橙色,是色谱中最明亮的颜色◆★★★,也是公路的代表色。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积极转变服务理念,端正服务态度,坚持以“橙★◆◆■”为本◆■,以“橙”相待,以“橙色法治”为引领◆◆★,树牢法治思维◆◆◆◆★,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小事实事当成服务的要事大事,切实抓好涉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让真正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力量,成为法治建设的受益者◆★■■★。
红色★■■,代表忠诚和信仰,是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作为法治践行者,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以“时时放不下”的责强自身建设★■◆◆■★,深化学法用法,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充分有效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的轨道作用■★◆◆■■。
基于此思考,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深入学习习法治思想,提出打造“四色法治”,推进多维治理的现代化治理思路,聚焦“队伍建设、全民普法、涉路安全隐患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4个方面治理任务,围绕◆■“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4个维度精准发力,全面提升行业依法治路管路水平,纵深推进行业法治建设,为黄山美丽公路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打好加强针,推深做实机关学法用法工作。■★“三定■★◆◆■”(定时学习★★■★◆◆、定期检测◆◆■、定向宣讲)模式推进习法治思想学习常态长效■◆,持之以恒用习法治思想指导和推进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21年以来,聚焦习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定时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130余次、线余条,定期开展检测研讨2次、知识竞答3次,定向组织领导干部开讲法治课6次◆◆■。创新推出“每月一学◆■■”和“以案释法”学法用法活动,“每月一学”聚焦社会热点和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实践,综合运用各种普法平台和形式★◆★★■■,丰富各类讲座式■◆■★■★、竞赛式、互动式和体验式等学法活动,推动工作人员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以案释法”聚焦基层公路治理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法律分析,准确阐释法规政策内涵■★■,推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成为指导基层规范治理的实践教材。2021年以来★◆◆,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每月一学”取得明显成效■★★◆★,机关学法用法的关注度和参与积极性极大提高,《打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亮点工程》等3个典型案例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案例库;汇编依法治理典型案例2册52个,其中重点案例16个,《擅自砍伐护路林的法律责任》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案例库。
“1+8+X”即建立■★“上门送法”1项制度◆★◆,由8个基层分中心建立辖区内的普法对象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基层普法特点,创新X种送法方式。目前,已推广应用“法治专员”、“法治小袋”◆★■、“流动课堂”■■、“定制送法”和“普法联盟”等普法活动和方式,送法进企业(项目)■◆★★◆★、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了行业普法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其中《“法治专员”普法宣传》等2个典型案例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案例库,■★★■■“红色小袋■◆★■◆■”典型经验在人民网(安徽频道)和学习强国平台进行了宣传推广。截至目前■■◆★,已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34人◆■★◆■,均统一配备了荧光黄的普法志愿者背心,建立普法重点对象名录150余家◆■◆■◆★,基本覆盖全市重点涉路企业和乡镇村委,构建了有事有责■★◆◆◆◆、有能有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2021年以来■◆■■,结合主题宣传和日常履职,累计开展上门送法350余次★★★◆,组织涉路重点对象召开交流普法座谈会50余次,发放各类定制宣传品万余份,征集意见建议40余条,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涉路法律咨询服务、业务办理指导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实际问题500多个,行业普法的广度和深度极大拓展,影响力和渗透力不断提升。
绿色★◆★★★■,是秀美黄山的生态底色,也是黄山公路的美丽主色。这绿色,不止在于沿线的青山绿水,更代表了一路绿灯的公路交通出行和服务环境。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坚持系统治理和综合施策指导思想,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以“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为载体,实施公路治理“微改革”工程,着力增强基层治理动力和活力,全面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打造一路畅行的绿色公路■■◆■。
问题是表象,思想是根源。难点和堵点其背后的本质是传统的管理思维已难以适应现代化的治理需要。习曾深刻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公路行业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公路产权保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民生权益,其管理服务部门应当与时俱进,积极转变传统的以行政权力为基础的管理思维,探索建立以为民服务为根本的现代化治理机制。
2021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涉路施工审批安全技术审查100余起,大件运输审批线余次、路域环境集中整治60余次,发现并制止不按许可内容施工、路肩种菜等违法违规涉路行为400余起,处理公路损(破)坏赔(补)偿案件130余起,有力维护了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2020年黄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作为公路产权部门的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仅保留部分行政辅助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迎来新挑战、新问题,突出表现为治理手段和能力极大弱化,工作影响力明显下降,“管不好”和★★■◆■“不好管”的问题日益突出■◆■。
黄色★★,是提醒人们予以注意的警示色,也是黄山公路部门上路普法◆■◆★、上门送法的荧光黄。为推进社会普法不断深入,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聚焦解决◆■◆◆◆“向谁普、普什么◆■、怎么普★★◆■★”关键问题★■◆★■,建立★★■★◆★“1+8+x”基层公路治理法律服务网络★■★◆,针对行业重点人群,积极回应法律诉求,通过定制宣传资料■★★、创新普法实践,送法上门、精准送法■◆◆■★,切实打通行业普法“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获得感和体验感。